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0 11: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普通类(包括航海类)专业广东省安排在第三批专科A线,艺术类专业安排在提前第三批专科A线录取;外省航海类专业大部分安排在专科提前批,个别安排在提前批,其他专业安排在高职(专科)批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设计类专业除参加文化科考试外还需参加术科考试;各专业均需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分数

加分政策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线上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则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原则

1.    我校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划定的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

2.    不录取无我校志愿(含院校服从)的考生。

3.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线上考生。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安排专业时则以实际分数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    如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根据专业缺档情况录取第二志愿有我校专业志愿(含专业服从分配)的考生,后续志愿如此类推。

5.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投挡顺序,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各专业均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考生专业,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

6.    航海类专业除分数外还要考虑身体条件;艺术设计类专业除参加文化科考试外还需参加术科考试;各专业均需适当参考相关科目的分数,广东省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在录取时还需参考口语成绩。

7.    录取结果可通过各省(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查询。

退档原则

1.    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所填报的专业要求。

2.    总分较低,而所报专业志愿又无法调剂。

3.    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政审材料不符合有关录取规定。

4.    所有不录取考生的退档,都必须经过学校纪检监察处的审查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