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院校名称:广东培正学院
第二条 院校国标代码:12059
第三条 学校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赤坭培正路53号;邮政编码:510830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七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八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修业年限内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培正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根据广东省投档规则出档后,美术类统考专业,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符合我校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大一第二学期起可提出转专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