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3 20:0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是参加第二批录取的普通本科院校。

临床医学(全科医学方向)本科安排在广西本科提前批录取;广西普通本科新生在本科第二批录取,预科班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录取,高职新生在高职高专普通批录取。

外省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考生所在省(市)的录取批次安排及录取办法进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暂时无艺术类考生招生。

加分政策

    我校执行教育部与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与降分的政策规定,计入总分进行投档,按照考生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广西招生,预科阶段集中在广西民族大学预科学院学习,经考核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有关专业学习,与当年录取的本科新生享受同等待遇。

    2012年广西少数民族预科生分A类和B类两个批次进行录取。其中A类为免费民族预科生,实行顺序志愿录取投档模式,招生对象主要为区内50个老、少、边、山、穷县(区、市)农业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B类为普通民族预科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投档模式,招生对象为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根据规定按学年收取学费。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为维护招生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已被录取的考生,根据“阳光招生”要求,一律不予退档案,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其它

    学校规定在入学后两周内对新生进行体检和文化复查,对有弄虚作假现象严肃处理。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