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0 11:15

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的安排,具体见当年的招生计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招生章程

一、基本信息

学院名称:四川理工学院

    址:四川省自贡市       

    次:四川省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

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规定学费标准执行

男女比例:不限

二、本、专科录取规则和程序

1、排序规则:

①文考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综合成绩投档的则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调档比例:录取本、专科考生时原则上按120%调档。

3、录取程序:

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按专业志愿的先后,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专业成绩相同参考文化成绩录取;

②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中,原则上按专业志愿的先后,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专业成绩相同参考文化成绩录取;

③平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我校第一、二志愿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中,专业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专业成绩相同参考文化成绩,调剂相应的专业录取;

④对志愿调配专业的考生,学校可对考生进行相应专业调剂录取。

三、音乐表演专业单独考试要求

1、音乐表演专业独立招生,进校后原则上以主项成绩划分专业方向,按照声乐、钢琴与器乐(钢琴、单簧管、萨克斯、二胡、小提琴)、音乐舞蹈三个专业方向进行培养;

2、考试内容及要求:

考生应在三个大类中选择一类填报并参加考试,主项和副项为必考内容,主项总分200分,副项总分100分;测试和加试项目由主考教师临时决定是否进行,成绩不记入总分,只作为参考。

类别
第一类:声乐
第二类:钢琴与器乐
第三类:音乐舞蹈
主项
演唱歌曲1首
演奏乐曲1首
成品舞蹈1个
副项
器乐、练耳、舞蹈任选一
练耳
声乐、器乐、练耳、任选一
测试
 
即兴测试音阶、琶音
即兴测试舞蹈基本功
加试
 
第二乐器、舞蹈任选一
 

 

四、音乐类考生身高要求

男生168cm以上,女生155cm以上。

五、我校招收的艺术、体育专业均为非师范专业

六、艺术类山东、湖南限招收文科考生

七、举报、查询电话

举报电话:0813-5505821(学校纪委);查询电话:0813-5505999(招办电话)。已正式录取的考生信息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

八、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加分政策

四川理工学院对于国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