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0 11:00

录取批次的安排

艺体本科批: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音乐学、舞蹈学、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艺体专科批:美术教育、体育教育、音乐教育;

       本科二批汉语言文学、英语、法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人力资源管理、秘书学、网络与新媒体、历史学、小学教育、旅游管理、数学与应用数学、动物医学、园艺、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前教育、政治学与行政学、学前教育、物理学、会计学、经济学。
 

    专科一批: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化、语文教育、会计、小学教育。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专业安排:学校调档后,以“专业志愿优先”方式,按专业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若考生专业排序成绩相同,再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则比较语文、外语成绩)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配到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加分政策

      学院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降分后形成的投档成绩,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符合各省加分或降分政策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投档的考生,学院录取时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取得正式学籍后,可以申请转专业,转专业相关条件及程序按教育部41号令执行。


其它

    报考中国少数民族语言类(藏汉翻译)、法学(藏汉双语)、旅游管理(藏汉双语)等专业的考生须加试藏文。文化考试成绩、藏文加试成绩均达到省控线后,按文化考试成绩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