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9 11:4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提前批招生的有:艺术类专业、海军国防生、临床八年(河北省)

本科第一批招生的有:普通文史类、理工类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于各种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在高考文化总分相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针对少数民族的招生类型有:少数民族预科班(含新疆协作计划招生),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对于有加分的少数民族学生,在投档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录取最低线的考生,优先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于往届生,没有特殊的歧视规定。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实行在学分制的基础上,按专业招生、按学科大类培养的模式。学生进校后有两次转换专业的机会。在学校教学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经教务处组织考核,转入和转出院(系)同意,部分学生可以在一年级申请跨学科大类转专业,可在二年级申请本学科大类转专业。

七校联合办学

1.为充分发挥教育部在汉各直属大学的办学优势,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自2001年春季起实施联合办学。

2.七校学生经申请批准后,可在公布的专业范围内修读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