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5:5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为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提前批次(艺术类)、一般本科批次(第二批次)和一般高职批次;最低录取投档分数线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划定的提前批次(艺术类)、一般本科和一般高职录取投档线。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在我校组织有专业考试的省份,考生须获得我校校考合格证;在其他省份,考生须获得艺术类(非师范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证或指定学校的校考合格证。
2)考生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一般本科艺术类(非师范类)最低录取投档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加分政策

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各项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