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17:3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类考生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线,录取期间,经各省级招办电子投档后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加分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根据《西南林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2008修订版)》规定,学满一年后,学习确属优秀的学生,各专业按总人数20%的比例,可申请转入相近学科专业学习;如需跨学科转专业,须通过由拟转入教学单位组织的专业基础课程考核。另外,除了转专业,还可以通过辅修专业或攻读双学位的方式对其它专业课程进行学习。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