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30 15:34
录取批次的安排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以及《云南爱因森软件职业学院专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艺术类参加各省、市、自治区相应的艺术类批次录取。具体的录取批次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1、品德优良,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劣迹者。
2、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作限定,外语类考生不再加试听力,外语语种不限。
3、报考我院《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影视广告》均兼收艺术类(文、理)考生,考生以当地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我院予以认可。进档安排均以专业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4、所有专业均不设接受非第一志愿的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5、通过填报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本省专科(高职)录取线在第一志愿填报我院者优先录取。
6、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专业时以总分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报考我院《电脑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影视广告》均兼收艺术类(文、理)考生,我院不另设考试安排,考生以当地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为准,我院予以认可。进档安排均以专业成绩排序依次录取。
加分政策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少数民族考生我院予以认可。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院为了体现教育的人性化,根据教育部和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学生入学后给予一次转专业的机会,但不得跨文理大类转专业。
其它
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符合我院在考生所在省录取标准,经各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同意者,由我院发给云南爱因森软件职业学院《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学校”的条形章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经复审合格正式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