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校在各省填报志愿时间统计表 | ||||||
序号 | 省份 | 本科 | 艺术本科 | 专科 | 艺术专科 | 备注 |
1 | 天津 | 7月27日至7月29日12时 | 无 | 无 | 无 | 2014年未公布,2013年参考时间 |
2 | 河北 | 7月26日12时至7月28日8时 | 无 | 8月2日12时至8月5日8时 | 无 | 2014年未公布,2013年参考时间 |
3 | 山西 | 8月3日8:00-8月5日18:00 | 8月3日8:00-8月5日18:00 | 8月11日8:00-8月13日18:00 | 8月11日8:00-8月13日18:00 | 2014年未公布,2013年参考时间 |
4 | 内蒙古 | 7月25日 | 7月11日上午8点-10点 | 8月1日 | 8月1日 |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
5 | 辽宁 | 6.16预报志愿,6.23开始填报 | 无 | 6.16预报志愿,6.23开始填报 | 6.16预报志愿,6.23开始填报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
6 | 吉林 | 6月24日-26日 | 无 | 6月24日-26日 | 无 | 2014年未公布,2013年参考时间 |
7 | 黑龙江 | 8月2日9时-8月6日9时 | 无 | 8月2日9时-8月6日9时 | 无 | 黑龙江招生信息港 |
8 | 江苏 | 7.26-30 | 6.27-29 | 无 | 无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9 | 浙江 | 7月17日8:30-17:30 | 无 | 无 | 无 | 浙江省教育考试网 |
10 | 安徽 | 6月29日8:00至7月1日17:00 | 6月26日8:00至27日17:00 | 7月3日8:00至6日17:00 | 无 |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
11 | 山东 | 6月29日 | 无 | 无 | 无 | 2014年未公布,2013年参考时间 |
12 | 河南 | 7月6日8:00-7月10日18:00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7月6日8:00-7月10日18:00 | 6月25日8:00-6月28日18:00 | 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 |
13 | 湖北 | 6.25-28 | 无 | 6.25-28 | 无 | 湖北招生信息网 |
14 | 广东 | 6月27日14:00-7月1日14:00 | 无 | 无 | 无 | 2014年未公布,2013年参考时间 |
15 | 海南 | 7月30日8:00至17:30 | 无 | 8月8日8:00至10日17:30 | 8月8日8:00至10日17:30 | 海南省考试局 |
16 | 重庆 | 6月26日9时-28日18时 | 无 | 6月26日9时-28日18时 | 无 | 重庆招考信息网 |
17 | 四川 | 6月28日12:00 | 6月24日17:00 | 7月2日12:00 | 7月2日12:00 | 四川招生考试信息网 |
18 | 贵州 | 7月28日00:00至30日18:00 | 6月26日00:00至6月28日18:00 | 7月28日00:00至30日18:00 | 6月26日00:00至6月28日18:00 | 2014年未公布,2013年参考时间 |
19 | 云南 | 6月28日至6月30 | 无 | 6月28日至6月30 | 无 | 云南省招考频道 |
20 | 陕西 | 8月1日8:00-8月3日24:00 | 6月25日12:00-6月28日18:00 | 8月1日8:00-8月3日24:00 | 6月25日12:00-6月28日18:00 | 2014年未公布,2013年参考时间 |
21 | 甘肃 | 8月5日20:00至8月7日20:00 | 6月23日20:00至25日20:00 | 8月5日20:00至8月7日20:00 | 8月5日20:00至8月7日20:00 | 甘肃省高等院校招生办公室 |
22 | 青海 | 6月27日-30日 | 无 | 6月27日-30日 | 无 | 2014年未公布,2013年参考时间 |
23 | 宁夏 | 7月26日8:00至7月29日18:00截止 | 无 | 7月26日8:00至7月29日18:00截止 | 无 | 宁夏教育考试院 |
24 | 新疆 | 6月10日8时至19日20时 | 6月10日8时至19日20时 | 6月10日8时至19日20时 | 无 | 新疆招生网 |
今年我校在新疆、吉林、河北、天津、山东、江苏和广东七省区进行了广播电视编导、表演、音乐表演、主持与播音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课校考,这七个省区的考生在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时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区规定录取分数线上,按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省(市、区)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统考或联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统考或联考的省份承认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艺术专业课的成绩;
美术类专业,志愿优先,考生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录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执行所在省(市、区)的联考成绩,没有实行联考(统考)的省(市、区),认可其他院校专业课考试成绩。
以当地的加分政策为准。
以当地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为主。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要求是:不允许跨大类(文史类不能转理工类),转专业需要有充分的理由,通过学院领导审批后方可转专业。
1.对身体健康、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和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择优录取。
2.志愿优先,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未录满时,可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专业安排尊重考生志愿。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区)录取规定。
3.对男、女生和应、往届考生一视同仁,无比例限制。
4.对于享受所在省(市、区)优惠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区)规定加分后提档和录取。
5.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须按通知书的规定到校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
6.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