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9 15:53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我校按照各省招办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无特殊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