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6 10: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是第一批录取的高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原则

1. 考生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文化课成绩不低于本省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线。

2. 外语语种限英语,且英语成绩要求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英语高考总分的40%(含)以上,其余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3. 实行传统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分文理)排序进行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满分)×750×60%+(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750×40%,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也相同的考生,依次优先录取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高的考生。

4.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照省级招办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


加分政策

对按教育部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加分投档,以实考分录入相关专业。我校对省级优秀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及有体育特长等按教育部规定享受加分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北京化工大学2012年招收民族预科生,具体情况请见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www.goto.buct.edu.cn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北京化工大学对所有符合参加高考的考生均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1.新生入学后可自愿参加综合性的能力测试,成绩优异的新生也可成为优秀生。优秀生可以自主选择本科专业。
     2.大一至大二,每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生成绩达到一定要求可以提出申请,参加综合能力测试,通过考试,成绩优异者可以转专业。

详细情况可咨询我校教务处:010-64435704

其它

1.凡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艺术、体育专业测试,并取得合格证书,如果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不进行统一测试的,可不必参加。

2.报考我校外语、国际经济与贸易的考生需报考当地的口语测试并取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