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9 08: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除国防生、艺术类外所有本科招生专业均在本科第一批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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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一、艺术类:?xml:namespace>

(一)广西区内录取原则

    广西区内报考美术类、音乐类、舞蹈类专业的考生,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成绩(艺术统考成绩,下同)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分艺术文理科的招生计划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分优先。其中舞蹈学专业录取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xml:namespace>

广西区内报考广播影视编导类 (戏剧影视文学)的考生,广西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按照按综合分[综合分=(艺术统考成绩/艺术统考满分)×7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高考文化分优先。

广西区内报考播音主持类的考生,广西艺术统考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广西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者,以广西艺术统考成绩作为艺术专业分的录取依据,对于进档考生,按照艺术统考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艺术统考成绩相等则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的考生。

(二)外省录取原则

外省考生须取得所在省联考合格证和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未组织联考省份的考生以我校专业考试为准),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

美术设计类、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不分文理科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满分)×60+(文化考试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满分)×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如文化分相等,则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如外语成绩相等,则语文成绩高者优先);

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不分文理科以专业考试成绩为基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文化分优先。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的加分,即考生的实际考分加上附加分合计将作为投档分进行投档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处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外,我校对于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上没有区别。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本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请 登录广西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zs.gxu.edu.cn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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