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30 17:21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院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后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及学院勤工俭学岗位。入学一年后,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