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摘录于《安康学院招生章程》)
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规定,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大致为:
(1)本科:文史类3500元/年;理工、外语、体育、医学类4500元/年;艺术类9000元/年。
(2)文理兼招专业,收费按专业培养类型收费标准收取。
(3)分专业学费标准及新生入学须缴纳住宿费、医疗保险等费用,以我校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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