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06 09:38

体检要求

严格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制定相关规定?xml:namespace>

1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不予录取

①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②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③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④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⑤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⑥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①色觉异常II(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

②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3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①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旅游管理类专业。

②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法学各专业。

③两耳听力均在3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xml:namespace>

④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