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条件:
1、所有考生听力应在正常范围内;视觉无色盲、色弱现象;
2、因行业特点限制,报考学前教育和航空服务的考生,需无明显外露缺陷或印记。
其它情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新生入学后一个月内,我院将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精神组织新生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有明显不适合相关专业入学条件的,我院有权取消该生录取资格,考生档案退回原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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