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除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上规定的不能录取的情况外,根据我院的专业培养要求和行业要求,对有下列疾病或缺憾者,学院不予录取:
1:色盲
2:肢体残疾
3: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单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
4: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
5:学生入学后需着正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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