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9 11:44

体检要求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7]29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男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一般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双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0.6)(含文、理科),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对于肝功检查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