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30 10:01

体检要求

我校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不宜就读旅游管理专业;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我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