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8-06-18 23:02

体检要求

我院招收学员的身体条件,严格按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办法》(军后卫〔2016〕305号)有关要求执行,2018年所有招生专业体检要求均为“指挥专业合格”。现将部分身体条件要求摘要如下:

一、外科项目

(一)男性身高4050px以上,合格。

(二)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内科项目

(一)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收缩压≥90mmHg,<140mmHg;舒张压≥60mmHg,<90mmHg。

(二)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心率60~100次/分;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

三、耳鼻喉科项目

(一)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达到5m 、另侧不低于3m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二)嗅觉丧失的,不合格。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四、眼科项目

(一)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

(二)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五、口腔科项目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但是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六、辅助检查项目

(一)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2)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二)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