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适应学校教学训练要求,无传染性疾病和严重慢性病。报考公安类专业学生的政治条件、身体条件以及面试和体能测试条件另行规定(详见附件一)。
附件一:
江苏警官学院公安类专业招生条件
一、政治条件
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政治审查合格。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二、身体条件
1、身高,男生不低于
2、视力,单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胎记等);
3、身体无明显缺陷(如鸡胸、驼背、腋臭、下肢严重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步态异常、“X”型腿或“O”型腿、扁平足、纹身、嗅觉迟钝以及较大面积或影响警容、视觉明显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无各种残疾、畸形;
4、本人或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5、无传染病,肝功正常,乙肝表面抗原阴性;
6、无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报考我院侦查学专业反恐怖犯罪专业方向的学生,其身体要求高于其他公安类专业。其中:身高,男生不低于
三、面试条件
1、面试。面试内容包括五官和形体、仪表仪容和仪态、语言表达和思维反应。要求考生五官端正,体型匀称,面部和身体无明显缺陷,动作协调,步态无异常,语言表达顺畅,思维反应正常,无口吃、口齿不清或答非所问、词不达意现象。
2、体能测试。体测项目有跑步和立定跳远两项。合格标准为:男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