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17:20

体检要求

西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西南大学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我校各专业招生体检标准按此执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心理学类各专业;制药工程、园林、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等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地理科学、材料物理。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或相近专业)相同。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运动训练。
  5、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体育学类、环境科学类、旅游管理类各专业,及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雕塑各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各专业及制药工程专业。
  5、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法学类、生物科学类、化学类、心理学类各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英语、日语以及新闻学、学前教育、音乐学等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不宜就读师范类各专业以及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等专业。
  9、斜视及五官、四肢体形等有严重残疾的考生不宜就读师范类各专业。

四、身高要求
  1、报考我校师范类各专业的考生,男生不低于160cm,女生不低于150cm。
  2、报考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男生不低于168cm,女生不低于158cm。
  3、报考我校体育、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表演、舞蹈学等专业的考生,男生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

注:按大类招生的学科大类分流专业中,如有以上受限专业,则考生两年后不能分流到该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