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设甲等、乙等两种:
甲等奖学金,每学年5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5%评定。
乙等奖学金,每学年300元,按学生总人数的10%评定。
除此之外,还设有单项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共青团干部奖励基金。
1.学院设立困难学生政府助学金,补助生活困难的学生。助学金分为两档:a.特殊困难学生(提供证明)150元/生/月,计每学年发10个月,名额以上级文件划拨为依据。b.一般困难学生(提供证明)100元/生/月,计每学年发10个月,名额以上级文件划拨为依据。
2.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提供证明),经调查核实后,可适当减免学费。(提供证明是指提供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3.成绩优异、生活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以政府划拨名额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