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20:15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政策: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设立奖学金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6000/人,国家助学金3000/人。

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吴福-振华正和、新加坡海皇等其他专项奖学金。

3、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学院设立院长奖学金:院长奖学金每人每学期800

6、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

凡当年参加全国普通高考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文理科前六名的新生,学院分别给予如下奖励:第一名奖励8000元;第二名奖励6000元,第三名奖励5000元,第四名奖励3000元,第五名奖励2000元,第六名奖励1000元。

凡当年被我院录取且报到入学的获得国家级、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新生分别给予如下奖励: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8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6000元、获得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4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5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3000元、获得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奖励新生奖学金2000元。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实行奖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人,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人,山东省政府奖学金为6000元/人,国家助学金为3000元/人。

   2、学院每学年评定学生综合奖学金,奖学金金额分别为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学院还设有新加坡海皇等其他专项奖学金。

   3、学院为特困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设立爱心救助基金,并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提供适当的帮助。

   4、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5、学院设立新生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