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11:03

奖学金设置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xml:namespace>

第二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奖学金分:特等奖(15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700元)、三等奖(500元)。设立扶贫助学基金,扶助学习努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同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奖贷勤减补等助学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国家“三金”评审领导小组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学生的各项资助工作。制定了国家“三金”评审实施细则、国家助学贷款实施管理办法等各项细则及配套措施,努力实现资助规管理范化,同时设立了奖学金、减免学费等资助方式作为补充。

制订了完整的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实施以及各项资助管理办法:《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三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减免学费及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条例(试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试行)》、《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

2017年度,我院共投入资金625.616万元,资助各类受益人次达2146人次,极大解决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

“全面推进资助育人,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学院大力发展资助育人工作,鼓励优秀学生走出校门,与国际接轨。2017年学院推荐优秀学生钟鸿同学与其他高校学生一起赴德国交流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