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2 18:16

奖学金设置

学校非常重视和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秉承“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原则,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坚持以人为本,资助育人的理念,建立起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以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为补充的多元化的帮困助学资助体系。学校在学生工作处设立学生资助中心,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一、“绿色通道”

学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设立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确实无法交纳费用的,可在入学时先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学校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程度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二、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属信用贷款。家庭经济困难且学习认真、成绩合格、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行为的学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按照办理贷款的地点划分,国家助学贷款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合法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有的地区直接到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另一种是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学校向经办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三、奖学金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少数民族学生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希尔威矿业奖学金、曾宪梓奖学金、杨起奖学金、冯景兰奖学金、郝诒纯奖学金、杨遵仪奖学金、翟裕生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共计18项奖学金(奖学金依照学校有关评选条例每年评选一次,奖励金额人民币500至10000元不等)。

四、助学金

助学金是用于资助在校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学校还设有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助学金、北京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学子阳光助学金和北京慈善协会助学金等企事业单位资助的助学金,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2500元到5000元范围内确定。

五、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主要面向低年级本科生。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向所在学院申请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根据劳动量及时间的不同可获得相应报酬,基本标准为10元/小时,以每月30个小时为基本工作时长,发放酬金300元/岗位/月。

六、其他资助

除上述项目外,对毕业后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应届毕业生,经申请批准可获得相应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在校生和毕业生,经申请实施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对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在校学生经申请批准后实行学费减免。此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临时困难补助。

七、注意事项

为了保证以上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入学报到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所在家庭最低生活保障手册复印件、扶贫手册复印件、父母或本人持有的残疾人证复印件、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复印件、父母或本人具有重大疾病的诊断证明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于入学时办理有关手续。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