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3 21:29

毕业生就业

学生学习期满,各门功课经考试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经有关专业考试合格的学生可获取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验印并颁发的计算机等级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和有关部门颁发的专业资格证书或劳动技术等级证书。毕业后实行自主择业,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广开就业渠道帮助毕业生就业,学生就业后享受专科毕业生的各项待遇。有志于继续深造的学生,按照有关规定,通过考试升入本科院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