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7 20:0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本校无艺术专业

加分政策

我院承认国家政策规定的加分和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省招考委文件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依据本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文件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原则上不允许调转专业,如有特殊情况按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

1调档比例

在报考我院第一志愿充足的情况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2院校志愿录取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

2对于进档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3)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我院没有专业级差要求,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