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10:0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2016年计划面向福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40个本科专业。

学院所有专业在福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浙江、江西、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等十四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有关招委会规定安排在本科第二批次招生,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河南、湖南、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本科第三批次招生。具体的招生计划,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专业介绍可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b.fdzcxy.com)浏览。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