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30 08:3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专业成绩认可各省招办组织的统考成绩,录取时要求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按各省艺术类投档成绩从高往低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学院对各省(市、自治区)的优惠加分政策在提档和专业录取时予以认可。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