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0 17:2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在本科独立学院艺术和体育提前批、普通本科第三批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新生的录取,按“在综合考虑文化考试成绩与体育高考成绩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体育高考成绩优的考生”的原则进行;

      音乐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的新生按“在高考综合分或总分达到同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我校认可生源省艺术联考成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在录取过程中,对往届生和应届生按照同一录取原则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在相应的学科范围内,在考虑有关专业教学安排合理的情况下,若考生具有相关的专业特长,并符合我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我院一般允许学生在校期间有一次申请转专业的机会。这主要考虑学生经历过一段时期的大学教育,对自己的学习潜力及社会人才需求有了一个更高的了解后,能重新定位个人专业,以利于将来就业;另一方面,我国目前中学阶段的大类教学模式,使大学生具备相应转专业的基础。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