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6 10:59

录取批次的安排

1、西安理工大学高科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专业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2、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该地区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按照成绩优先和志愿优先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取和确定专业,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以英语、数学之和的成绩为序进行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省招办划定的最低控制线后,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阅档案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对外语等单科成绩均有一定的要求。

3、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4、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下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在生源较差的情况下,学院有权调配招生计划。

6、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其专业志愿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相关科目成绩未达到要求的,可调整到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按退档处理。

7、报考我院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不加试口语。其他非语言类专业不限制语种。

8、对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9、我院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1%的比例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