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07 09: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2018年普通类专业在河北、安徽、江西、河南、四川、新疆等省录取安排在本科二批,陕西、青海、宁夏、甘肃仍安排在本科三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等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广播电视编导编导类专业录取时,按照排序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按考生专业课、文化课、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加分政策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本校严格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同等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在入学初,可申请调整专业,但文史类考生不能转入只招收理工类考生的专业,艺术类与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能互转。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