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择优录取。 2.按照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优先满足第一志愿,依次考虑后续志愿;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没有满额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予以退档。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志愿级差。 3.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4.对享受加分优惠或降分投档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执行。
学校首页
学校简介
院系设置
专业介绍
就业情况
院校动态
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
基础设施
收费项目
食宿条件
奖学金设置
体检要求
校园影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