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12:1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河北省专科批
    内蒙高职专科批
    山西专科批
    甘肃专科批
    海南专科批
    湖南高职专科批

河南专科批

安徽专科批

贵州专科批

四川专科批

重庆专科批

广东专科批

青海专科批

宁夏专科批

吉林专科批

江苏专科批

天津专科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在河北省招收音乐类、舞蹈类考生;在江苏招收音乐类;在贵州招收音乐类,舞蹈类;在山西招收音乐类,舞蹈类;在重庆招收音乐类,舞蹈类;在河南招收音乐类,舞蹈类。

加分政策

      执行教育厅规定的加分标准,按规定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教育厅规定的加分标准,按规定录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可以报考我院,但是必须参加当年高考。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由于特殊原因需调换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入学以后,由学生写出申请,报到学生所在系,由系统一报到学院学生处,统一整理备案,经批准后到河北省教育厅学生处调换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