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24 11:3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原则:

1、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即将所有进档考生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专业均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如出现同分考生,按语数外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并安排专业,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时,依次考虑后续专业,当所有专业志愿都不能录取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缺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进行退档处理。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的相关政策执行。

4、新生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

5、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6、身体健康标准要求按照《普通高校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