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录取批次安排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文化、专业考试成绩均达到各省专科控制分数线(山东省书法考生专业课需参加省内外本科院校在山东组织的书法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河北省书法考生专业课需参加河北大学组织的书法学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山东省考生在书法专业校考合格前提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择优录取;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相同,则依次按文化统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015年我院实行按专业大类招生,学生入学1-2个学期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学习成绩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