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15:18

录取批次的安排

 

二、报考录取原则: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者;

3、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4、填报志愿:学院欢迎考生报考我院,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学院国标码:13699、内蒙古自治区代码:792;

 5、提档比例 :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划定的批次、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比例进行提档;

 6、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予以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根据国家教育部《 2008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精神,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原则.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