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档比例
在生源充足时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我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安排专业时,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级差”办法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0分。如果志愿、成绩均相同,在专业安排时则参考单科分数及考生的专业志向。
(4)在无法满足其志愿要求时将做退档处理。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6)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使用当地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录取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