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8 08:35

录取批次的安排

1.调档比例

在生源充足时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我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安排专业时,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级差办法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10分。如果志愿、成绩均相同,在专业安排时则参考单科分数及考生的专业志向。

4)在无法满足其志愿要求时将做退档处理。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6)我院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使用当地省市组织的艺术类联考成绩,录取时,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