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6-04-11 15:05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各专业按专业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按规定我院承认本市及外省市的政策性加分,对加分的考生与其他考生一视同仁。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凡符合全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考分达到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原则上我们都能录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