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3 13:4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于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都达到省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按“分数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专业成绩及考生的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对加分考生按其加成后的总分录取;对降分投档考生,在计划内只要在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最低控制线上即予以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按考生所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