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5-13 15:3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在各招生省份的录取批次安排详见各招生省份2009年高考报考指导。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美术)类专业招生录取时,文化课达线,专业课单考部分按专业考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课省统考部分按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规定执行。

加分政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