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6 09: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1.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院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省招办规定的最低控制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数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按考生志愿顺序满足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 体检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 所有专业新生进校后公共外语学习语种为英语。

            6.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