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9 09:4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对艺术类专业考生: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在文化成绩达到投档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分的考生。综合成绩参考福建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的综合分折算方法。

加分政策

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我院园艺技术专业,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 (录取细则严格按照《2009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及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严格按照《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应届生录取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