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山东省划定的艺术类专业专科文化录取分数线。取得任何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性质、校址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也是山东省唯一的一所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幼儿教师为主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生颁发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学校位于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66号,现占地418亩,另在淄川开发区新征地1700余亩建设新校区。学校代码13777。
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一)小学教育专业820人(师范类)。包括:中文与社会方向(文史类)160人,学费3400元/年;英语方向(文史、理工类兼收)240人,学费4800元/年;数学与科学方向(理工类)140人,学费3600元/年;计算机与信息技术方向(理工类)80人,学费3600元/年;音乐方向(艺术文)80人,学费6000元/年;体育方向40人,学费4800元/年;美术方向(艺术文)80人,学费6000元/年。
(二)文秘与办公自动化专业(文史类)80人,学费3400元/年。(三)学前教育专业(对口高职)400人,学费3400元/年。、以上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录取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 “认真贯彻执行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德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男女生比例:招生录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2、体质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校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4、艺体类专业录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均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普通类专业录取:采用专业优先的方式。即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总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后,若专业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依次类推。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四、通讯联系
学校网址:http://www.zbsf.com
校 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般阳路66号
邮政编码:255100
联系电话:0533—5130092 0533—5167705
邮 箱:zbjwc@163.com
传 真:0533—51802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