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2-05-14 09:4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的录取原则是:凡是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高考分数达到省定相应批次最低分数线并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将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和分数进行录取。录取的原则是:按照分数优先的办法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平行志愿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录取规则为:在文化、专业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高低录取。

加分政策

   按生源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生源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1、   按生源所在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录取时主要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和分数来确定考生录取的专业,即分数优先的原则。考生入学后,经过一学期的学习确实不适合所录取专业的,经个人申请和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调整专业(不收转专业费)。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