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14 09:49

录取批次的安排

1.按照生源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省招办及社会监督”体制,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对进档考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安排专业。

  3.男女生比例:不限制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