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6-21 19:24

录取批次的安排

l        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l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l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l        学院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l        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无级差。

l        进档考生按科目总分计算录取分,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相关专业。

l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l        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办法: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l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

l        收费标准:见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