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9-04-29 17:2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批次:高职高专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艺术类专业招收新生仅限湖北省,湖北考生必须参加艺术类全省统一联考,专业成绩要求湖北省招办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加分政策

请参看各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相关规定。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根据各省高招办规定,少数民族考生予以加分投档。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院对应、往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录取办法。对考生采用专业清的办法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将考生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

其它

我院接受能生活自理的残疾学生;
男女比例不限;
语种不限。